关于婚外情的法律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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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的修改颁布,向人们发出了强烈的信号:政府管理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深圳重婚取证,倡导人性和自由。提供足够的保护。新《婚姻法》虽然在“包二奶”等问题上有一些开创性的规定,但对于出轨问题却没有具体规定。新婚姻法颁布后不久,有人认为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配偶”的“同居”包含出轨行为。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01年12月24日通过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是指有配偶与非婚内异性同居,不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人。持续稳定地在一起。”可见,“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与重婚、外遇不同。虽然新婚姻法没有对通奸问题做出具体的强制性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通奸证据的获取提供了指导。合理的规定。 “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这篇文章称,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音与对方谈话而获得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除非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获取谈话录音材料。
更一般地说,只要证据的获取方式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在诉讼活动中就是有效的。为此,如果夫妻一方有外遇,另一方准备提起离婚诉讼,可以以“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方式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并以此作为诉讼证据。婚外情的认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婚姻可以理解为受法律保护的长期契约。离婚是终止本合同的唯一合法途径,而婚外情属于违约行为深圳专业调查公司,应受到惩罚。从社会角度来看,婚外情对其他家庭具有负外部性——起到示范作用,导致更多人发生婚外情。法学和经济学中有一个“有效违约”的概念,指的是当违约的社会效益大于其成本时,违约就是有效的。法律在处理此类合同纠纷时不应禁止违约行为,而应仅确定适当的违约金。当然,如果一项法律规定诱发了更多的有效违约行为,那么它就不是一部好法律,我们应该避免制定诱发有效违约行为的法律。事实上婚外情法,对于一些人来说,婚外情是故意违约,应该受到惩罚。但对另一些人来说,婚外情是婚姻破裂后的最后手段。惩罚这样的婚外情实际上会减少社会福利。因此,后者的婚外情可视为有效违约行为。法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处罚婚外情,如责令改正、物质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刑事处罚等。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它们的共同点是对婚外情的人产生负面影响。华欣的违约行为并不成立,因为她的婚外情并不能增加高质量的婚姻,也不能减少低质量的婚姻,反而会给婚姻中的另一方带来痛苦。当可以选择离婚时,绅士的婚外情是无效的深圳调查公司推荐,因为他或她可以通过合法手段离婚来结束死亡婚姻。然而,当离婚成本如此之高,离婚几乎变得不可能时婚外情法,绅士的婚外情就可以被视为有效违约。因此,惩罚婚外情是否对社会有利,取决于离婚的成本。这里的“离婚成本”既包括精神成本,也包括物质成本。目前,中国离婚成本很高,婚外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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