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侦探案例东莞婚外恋调查 丈夫签了保证书,如果出轨就“收拾干净离家出走”,出轨后却后悔了……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调查f3d4831685ed15c5e985c87cda 为挽救婚姻出轨丈夫向妻子承诺改变过去,并签署了“如果再出轨,就离开房子”的保证书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承诺在离婚后,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所有债务由男方承担。 ……痴情的妻子希望丈夫能浪子归来,一次次选择隐忍和原谅。谁曾想真诚的只会一次又一次的受伤。电视里经常出现的“打扫卫生离家”存在吗? “洁身自好”协议受法律保护吗?近日,富阳法院民事二庭审结了一起涉及“干净房子”及财产分割协议的离婚纠纷案。
顽皮丈夫屡次出轨,伤心妻子起诉离婚
十年前,小花和小刚在一次聚会上相识相恋,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两人十分恩爱,并生下了一个又一个孩子。
这些年来,小刚努力工作,小华勤俭节约。这对夫妇专注于家庭,购买了房地产和汽车,并开设了自己的公司。
生活越来越富裕老公出轨起诉离婚,丈夫小刚却开始焦躁不安。他经常与其他异性发生关系,并且总是在晚上待在外面。
夫妻俩为此不断争吵,关系日益紧张。
小刚不断地找借口,但每次被妻子小花发现后,他都会立刻承认错误,连连答应。为此,他还签署了两份保证书和一份财产分割协议。
小花虽然多次心碎、失望,但想到两个年幼的孩子和多年的夫妻恩爱,一次次选择了包容和原谅。
然而,妻子小花的让步并没有给丈夫小刚带来真诚的悔恨。忍无可忍的小花最终选择带着两个孩子离开。
随后,小花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她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按照小刚婚姻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分割,并要求小刚分割财产。应当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
丈夫食言,财产分割产生纠纷
丈夫小刚接到法院传票后,表示不同意离婚。
由于小华态度坚决,小刚最后表示,如果妻子一定要离婚,共同财产必须公平分割。而且东莞出轨取证公司,由于购置房产和经营投资,他还欠下120万元债务,必须由双方均摊。两个孩子他必须拥有其中一个的监护权。
面对丈夫小刚的辩解,妻子小华感到愤慨。小花说,她只能有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但关于财产分割,小刚已经承诺过,所有的财产都归他所有,他现在不能食言。
小华还向法院提交了小刚写的两份保证书作为证据。保证书中称,小刚自愿承诺,如果再次出轨,将放弃全部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将由小华选择。
此外,小华还提交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协议中规定双方的全部财产归妻子小华所有,所有债务由丈夫小刚承担。并明确该协议真实、自愿,经双方签字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
对此,小刚表示,当初商定的财产分割需要他同意离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手续才生效。他自己也不愿意离婚。如果小华必须离婚,他希望法院依法分割财产。和债务。
庭前调解详细说理,达成财产分割共识
庭前经双方亲属劝说,双方协商后最终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然而,双方在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问题上长期陷入僵局。
针对丈夫小刚的辩护,法官先是严厉批评了其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错误行为,随后又情绪激动地指出,妻子小华一直在为了家庭而努力工作。小刚的行为伤害了他的妻子小华。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无论是出于对小花的愧疚,还是基于小刚出具的保证书,在财产分配上都有偏向妻子小花的理由。
对于小华来说,法官从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的角度帮助她进行了分析。尽管小华拥有小刚出具的保函,但其法律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即使保函合法有效,小刚自愿放弃财产并承担债务,但属于附条件协议,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小刚出具保函后仍存在出轨,且存在存在无法提供证据的风险;至于财产分割协议,因双方当事人尚未办理登记手续,尚未生效,因此根据现有证据东莞婚外恋调查 丈夫签了保证书,如果出轨就“收拾干净离家出走”,出轨后却后悔了……法院是这样判决的,小华存在较大的诉讼风险。
经过详细说明和充分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房产、一辆汽车及公司部分股权归小华所有,债务由小刚承担。此外,小华还赔偿小刚160万元。
“净化离家”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近年来,涉及“干净房子”协议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其中大多数涉及一方承诺在某些情况下离婚时放弃所有财产。因此,到了离婚的时候,对方以此为证据,要求法院在离婚财产分割上不要给对方一分钱。
但事实上,“清理干净离开家”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全部财产。
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涉及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的效力存在较大争议。此类协议的有效性往往与协议签署的方式和协议内容密切相关。因此,此类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往往不一致。这不一样。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附加条件(如保证不出轨)和违反条件的后果(如财产归一方所有)。
《婚姻》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属于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独立、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当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上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因此,一方自愿承诺全部财产属于另一方,也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安排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然而,离开房屋的协议并不是简单的财产分割协议。巨额出轨赔偿、离家出走等承诺或者保证,是符合一定条件后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不属于婚姻第一条规定的范围。第十九条规定的夫妻财产协议。
迁出房屋协议是附条件合同,因此迁出房屋协议是否有效首先要考虑附加条件是否合法。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说一下。第一个:一方承诺“如果出轨,他就离开家(放弃所有财产)”。此类协议禁止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是我国婚姻》第一条的规定。 “四条”要求夫妻相互忠诚,也有利于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的弘扬。它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种:协议规定“一方不得与其他异性交往、联系、聊天、发送微信(短信),或删除所有异性联系方式……如果有如有任何违规行为,他将离开家。”该协议附加的条件限制了正常人的社会活动,限制人身自由和通讯自由。认定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是不恰当的。
此外,对于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签订的协议,例如本案涉及的《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上述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当事人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经人民法院审理,双方未协商一致离婚,且一方反悔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实际情况,因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上述协议尚未生效。不能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因此,在处理本案共同财产及债务时,因丈夫小刚对上述承诺中的财产分割部分感到遗憾,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存在婚外情,并给予了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十年同船,一百年同眠。婚姻不容易,但一定要做好,一定要珍惜。如果夫妻感情真的到了难以维持的地步,请理性处理,把最后的美好留给彼此。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