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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调查-太阳德欺诈犯罪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5 12:05:19 丨 浏览次数:

广东省级人民法院

拒绝上诉通知

(2017)YUE犯罪分神经73号

太阳德:

在欺诈犯罪的案件中,您不相信法院(2015年)刑事刑事刑事刑事刑事刑事刑事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犯罪刑事犯罪犯罪刑事刑事刑事刑事刑事案件。本质法院成立了一个大学小组,以根据法律进行审查,并结束了。

您和特工通过了“活动的活动”,“给法官给审判负责人的信”,“对刑事宪法基本基本要素的分析”,“某些争议点,重点问题”,“指向部分的一部分第二审判审理材料向我们的法院提交了您的上诉和要求。

1。第二个实例判断决定了事实的事实。检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金达航空和您已经实施了欺骗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或乘客的行为,也没有证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或乘客有误会,并且根据此错误知道了处置财产。财产损失及其数量,金达航空公司与乘客与金达航空公司的交易中的南部航空公司的损失有因果关系。确定中国南部航空的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第二项审判判决是基于386万元的利润和ICS工作编号的利润。您可以弥补金达航空公司的意图,也可以实施欺骗,中国南部航空已遭受经济损失和非法财产的意图。证据显然不够。 Essence Southern Airlines没有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有害后果。

2。在第二次审判中适用的法律错误。您的行为不符合欺诈犯罪的组成。作为法律代理商卖方,金达航空公司有权赢得机票的差额,并有权收取和占用乘客支付的所有票价。因此,此案中涉及386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差异不是非法的。金达航空公司获得的价格差异是从市场中获得386万元的利润,而不是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欺骗的非法财产。 Jinda Airlines使用ICS工作号码。并不是说中国南部航空公司不会成为一次性财产的行为。它不能称为欺诈。南部航空公司既不被欺骗,也不是受害者。行为的变化不能直接导致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财产损失,它将无法实现非法拥有中国南部航空公司财产的目的。即使Jinta Airlines使用ICS的工作号码使南方航空公司遭受损失,但它与Jinda Airlines的资金没有因果关系来赚钱,并且不能将其用作38.6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未评估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门票损失,空气票的差异被用作失去门票的损失。您没有意图的欺诈意图和非法财产的目的。金达航空不是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子公司。这是一个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平等机构。违反ICS工作编号的行为规定,更改日期后的销售利润只是Jinda Airlines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之间的合同。在公司之前,双方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只能根据合同负责,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该案涉及的386万元人民币的所有权属于金达航空公司。即使您非法占领,它也应构成占领罪而不是欺诈。 Jin Dahang Company使用了旅行者的考虑,并在生产和运营支出的实际控制下使用了这些资金。即使构成犯罪,也只能是犯罪而不是欺诈。 Jinda Airlines使用ICS工作号码来更改票务日期,这是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的修改操作。即使构成犯罪,它也仅设定了破坏计算机系统而不是欺诈犯罪。即使此案构成犯罪,它也应该是犯罪的单位,而不是自然人。即使此案构成犯罪,欺诈犯罪犯罪也应由犯罪确定。

3。第二个实例过程是非法的。在这种情况下,检察机构指责您构成腐败。第一个实例判断确定您犯了腐败。第2条和第2款,第2段和第2款应重新审查,而无需根据法律保护当事方的诉讼权利。

4。在这种情况下有非法证据。 “卖方Jinda Airlines ID的TAOBAO命令”是电子数据,这不是文件,并且取证的主体是中国南部航空不是司法机构。排除。

法院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审判中阅读了所有档案,并研究了您的投诉的原因。全面的分析和审查认为,法院的第二例实例确定您的欺诈罪是明确的,证据是真实的,足够的,足够的,定性的和准确的,并且审判程序是合法的。无法确定您上诉的原因和要求。具体评估如下:

(1)关于此案的基本事实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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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查后,法院认为1。根据Jinda Airlines Company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说法,“销售代理人的中性票销售协议“,“在线销售代理协议协议航空公司担任南方航空电子票务系统网站,充当中国航空公司的门票和在线销售业务的相关产品,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向金达航空支付基本机构费用,并且将根据销售绩效奖励商务费用和工作质量商务 Jinda Airlines的玫瑰(CAN524)使用指令,“南方航空公司Orbing System(ICS)工作法规”,“有关商务 Corporation Corporation Cotting Systems and Lock and Work Number的内部管理法规”,涉及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使用” ICS工作号码“可以确认ICS工作编号是进入航空公司控制系统的专用编号。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批准后,必须获得并严格管理和使用。根据Yu Siyou,Liu Yudong和您在调查阶段的认罪,[Yu Siyou的供词指出,这将是私人利益(您建议您晋升为他的晋升)。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低成本机票是由高价机票赚钱的提议一致的。

刘Yudong承认,Yu Siyou要求他为您提供ICS的工作编号。对您和Dong Chuang两次。您承认您要求Yu Siyou为您提供签署票证的ICS工作号中国南部航空营销委员会(“批准过程”和“签署表”提供的案件可以确认您无权使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ICS工作数量来利用Yu Siyou和Liu Yudong滥用其权力和权力利用电子商务公司的员工的内部使用来掩盖Jinda Airlines Company使用的真相交付的事实,即中国南部航空公司使用了ICS的工作编号。 4。根据Dong Chuang,Xu Qibin,Jiang Ning和其他雇员的证词的认罪,同一案件可以确认在收到ICS号后,在收到与他们接收订单后(Junda Hang Emplocy)后低价的长期电子票,然后使用ICS编号将票证的旅行日期更改为乘客最近要求的电子票。从价格获得差异的事实。 5。根据万隆亚洲(广东)司法会计评估的评估意见,可以证实,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之间,Jinda Airlines使用上述技术利用1990年南方南航空公司的长期电子公司的长期电子票这张已更改为最近的电子票,并在19902年的电子票中获利超过386万元人民币。上述证据已通过第一个和第二次试验进行了审查,这些试验可以彼此确认和确认,这足以确定案件的基本事实。

(2)对此案的事实评估和法律申请的应用

法院认为,基于上述事实和欺诈的组成要素,第二个实例决定了您不是不当的。为了您自己的利益,根据张明凯教授的学术观点,“刑法”和“刑事判决参考”是证明您无辜理由的理由,存在不可避免的问题,例如一个有方面的理解或误解,复合解决方案,等等。以及意识,法律认知与法律认知与法律。评估缺乏完整性和客观性,需要澄清。

1。关于欺骗。该法院向您解释说,中国法律在欺诈案件中不需要欺骗,即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理,被告本人必须由他自己实施。根据间接犯罪理论,被告使用其他人来执行他的立场(包括执行他的立场的权利和职责的渎职权)或其他行为(包括正常行为和非法犯罪行为),对虚构事实和隐瞒欺骗或受害者的间接实施的真相。还应将其确定为被告实施的欺骗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您知道Tuida Airlines无权使用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ICS,并且与Yu Siyou和Liu Yudong的渎职行为共同使用[申请使用南方航空公司IC的小说电子商务公司的新雇员隐瞒了工作编号的实际工作编号,这给了金达航空公司,而事实是,您等同于案件的人。具有重要权利(财产)属性的航空公司。本质此外,金达航空公司(Jinda Airlines)和您等同于Jinda Airlines的机构权利,虚构的乘客购买了以下事实,即长期票被最近的门票篡改长期门票的价格。运输合同的转诊直接导致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收入减少。它还属于Jinda Airlines实施的欺诈行为和受害者受害者案件的案件。您已经提出,对欺骗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行为的缩放没有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将不会采用它。关于没有欺骗乘客的您的意见,在调查后,第二审判判决并未确定您欺骗了乘客。此案不属于三角欺诈。您提到的意见没有实际意义,法院将不接受。

2。关于被欺骗的财产。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家刑法的理论理论(与张·明凯教授一致),《违反财产犯罪的财产》,在我国的《刑法》第5章中规定,不仅是指狭窄的财产也就是说,身体和身体,也是财产,也是财产,也是财产。性利益,即是指在狭窄财产之外具有财产价值(可以转化或转换为货币)的人的利益,例如财产权,债权人的权利,知识产权,劳动权,劳动,免税等。首先,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的ICS工作数量具有“财产”(财产权)的基本属性。占据工作号码的人等同于增加付款的目的,金达航空公司和您等同于案件的人是IC最终获得的“差异”。其次,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签订的客运合同也属于财产利益。 Jinda Airlines和您等同于其他案件篡改了最近门票的长期门票。篡改的运输合同遭受了主要利益。因为根据市场竞争法则,航空公司最近的门票通常高于与长期票相对应的长期票价,而最近的运输合同的收入也应高于长期收入运输合同。作为金达航空公司,您等同于案件,您等同于案件。人类受到运输合同的污染,这导致中国南部航空公司应增加的收入增加。南方航空公司(Southern Airlines)篡改运输合同的表现是Jin Dahang Company的主要联系和不合理的节点,也是您等同于此案的人。 “差异”只是对上述财产利益的实现。

总而言之,法院认为,基于上述事实,不难看到您利用了Yu Siyou和其他人的职责犯罪行为,并实施了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欺骗行为,因此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有了错误的理解,“自愿”交付了ICS的工作编号并执行了财产利益,例如篡改的客运合同,因此它遭受了大量的财产损失,您和Jinda航空公司已经获得了巨大的非法福利,这完全满足了基本的符合欺诈的特征。关于您的意图和非法拥有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目的,中国南部航空既不被欺骗,也不是受害者。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有害后果,而且行为的变化不能直接造成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财产损失,也无法实现非法拥有中国南部航空公司财产的目的,也没有理由认为Jinda Airlines和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获得的利益。基于此案的证据,它与证据不符,并且是不合理的。法院不采用。

关于您提议Jinshang Airlines作为合法代理商卖方,您有权提出歧视票务差异的原因。法院认为,您的主张不符合“代理”的基本含义。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代理人”是指以代理商名义在代理当局内以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代理人将激活代理人根据委托行使代理机构行使机构代理。金·道洪公司(Jin Dahang Company)和中国南方航空公司(Southern Southern Airlines)签署了“销售代理代理代理人协议”,“销售代理代理代理代理商的附件”,“在线电子票务销售代理协议”,“在线销售代理协议”等。门票的价格已出售。您认为金达航空公司有权获得歧视空中票的差异。没有法律和合同基础,法院将不接受。因为金达航空和您欺骗了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ICS,并履行财产利益,例如篡改客运合同,例如篡改的客运交通合同的财产利益是非法的,您不是Jinda Airlines,而您对您不是合法的。最终“实现”财产利益。因此出轨调查-太阳德欺诈犯罪通知,您认为,金达航空获得的386万元差异不是合法拥有从市场上获得合法财产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将不会被采用。

关于您建议,金达航空公司有权收取和占用客运付款支付的所有票价珠海专业侦探公司,因此该案中涉及的386万元人民币差异不是非法拥有的原因。该法院认为,由于金达航空公司和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有代理关系,因此乘客从金达航空购买航空票,这与与金达航空公司的门票销售关系正式相关。它本质上是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交通合同关系,它只是代理人,而不是交通合同的交易对手(在与代理商的合同关系中,它不受合同相对性质的原则的限制) ,因此金达航空无权获得乘客票的最终所有权。当然,从正式意义(存储)的形式(作为代理商)的形式中,Jinta Airlines确实有权通过乘客付款收取票价。至于所有人),在扣除金达航空公司获得的代理费和相关奖励之后,应根据协议或法规及时将其交付给其受托人。此外,当中国被欺骗并履行篡改的客运交通合同时,金·达汉(Jin Dahang)拥有386万元人民币的差额处于非法地位。因此,根据合同相对性质的原则,金达航空公司有权最终占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所有)辩护意见,并且不会被采用。

关于您提出,金达航空不是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子公司,它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是一个平等的主题。违反ICS工作编号的行为规定,变更日期后的销售利润仅仅违反了Jinda Airlines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之间的合同。在向中国南部航空公司付款之前,双方有债务和债务关系。他们只能根据合同负责,不应对刑事责任负责。该法院在这里向您解释。由于行为相同并基于不同的法律基础,民事臣民可以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87条)。法院认为,基于上述事实和原因,金达航空公司的行为因其与我国南部航空公司的民事法律关系范围破坏了。这显然是非法和社会有害的。您只能调查金达航空公司违约的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将不会采用它。

参与您案件的386万元人民币的所有权属于Jinda Airlines。即使您非法拥有,您也应该构成造成占领罪而不是欺诈的原因。法院认为,由于您提出的辩护意见的逻辑前提是无法确定的,也就是说,386万元人民币将欺骗中央情报局对篡改运输合同的绩效的实现。该模型没有任何权利(必须是合法性的权利),因此无法确定辩护意见。的确,就法律关系的相对性质而言,即使该模型属于Jinda Airlines的非法拥有(事实的财产也是财产法调整的范围),您也可以使用入侵犯罪的工作。基于此案的事实,可能有些情况使您的犯罪罪(对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和占领犯罪(对于金达航空公司)共存,但可供处理的器官尚未就公共诉讼提起诉讼。您的可疑职业和Jin Dahang Company没有提交自我检查公司。只是。您建议,即使您非法拥有,也应该构成关于占领罪而不是欺诈的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也不会采用。

关于您的建议,金达航空在获得乘客的考虑票方面具有两个生产和运营支出的特征,并且显然不符合对象的两个特征和欺诈或盗窃罪的客观方面。造成挪用公款罪的原因是构成的。该法院再次向您重申,首先,您以金达航空公司(Jinda Airlines)的名义欺骗的财产是,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已签署了篡改的运输合同。在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演出之前,您或金达航空公司不控制运输合同;其次,此案直接表现为被称为财产的“差异”,但是金达航空公司的“货币化”或您欺骗了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财产利益。到达时,该模型已经是一种被盗的钱。该模型之后是非二元的。在这种情况下,金达航空公司或您对该模型的财产不是合法的财产。您提出的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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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您更改ICS工作号码使用票证日期的建议,它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的修改。即使构成犯罪,也只有破坏计算机系统破坏犯罪的原因。该法院在这里向您解释说,仅凭行为确实可以构成损害计算机系统的罪行,但是整个案件已整合的事实。这种行为只是实施欺诈犯罪的一个链接。秩序的理论和原则应在严重犯罪中进行测试。您认为您仅设立了销毁计算机系统的罪行,而无需构成欺诈罪,而无需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将不接受。

关于您建议,即使此案构成犯罪,也是该部门的犯罪。第二例确定案件是对自然人误会的原因。该法院在这里向您解释说,刑事案件需要通过现象看到本质。根据商业和商业商业的注册信息,在建立金达航空公司时确实有两个股东,但此案的证据证实,另一家股东已从公司撤回。您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器。该公司的“面纱”将确定您以金达航空的名义作为欺诈犯罪不当。法院还解释说,非法财产的财产是将受害者的财产排除在外。不需要被告个人拥有。它也属于被告意愿的财产。因此,即使您的骗局都属于Jinta航空公司,也不会影响欺诈罪的决心。根据“对第30条的常设委员会的解释”,“公司,企业,机构,机构,机构珠海取证公司,团体和其他单位实施刑事法中规定的行为。组织,规划和实施社会行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即使您和同一案件的犯罪被视为Jinda Airlines实施的“单位犯罪”,因为我国家的刑法尚未规定进行调查,以调查单位欺诈犯罪的刑事责任还应调查您的刑事责任以及与组织,计划和执行者相同的案件。因此,根据自然人罪调查您的刑事责任,第二项审判判决并不是不当的。您建议在金达航空公司的正常支出中使用“差异”。您没有拥有或使用“差异”,因此您不应调查刑事责任辩护意见。即使情况是正确的,也无法建立。采用它。

关于您建议,即使此案构成犯罪,也应确定应确定欺诈犯罪犯罪,而不是欺诈罪。该法院首先解释了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合同欺诈罪是出于非法财产的目的。达玛或以上。犯罪仅限于市场交易订单,该订单着重于保持合同当事方之间的诚信。在这种情况下,金达航空公司和您只是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售票代理,而不是不是客运合同的当事方。金达航空公司(Jinda Airlines)和您只利用机会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和乘客签订运输合同来欺骗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财产利益,而中国南部航空公司不符合合同欺诈的基本特征。此外,根据我国家关于合同欺诈和欺诈犯罪的刑法,两者是特殊的和一般法律,构成了合同欺诈罪,也构成了欺诈罪。在合同欺诈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欺诈罪,应对相同的定罪,等级和欺诈幅度并不是不当的,这并不是不当的。此外,根据您的国防意见,考虑了金达航空公司,并且您正在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签订票务机构合同,并将本案定性为合同欺诈和单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第4条和第231条的规定应判处在金达航空公司欺骗合同欺诈的罪行。除了对金·达汉公司(Jin Dahang Company)的刑事责任和罚款外,他们还必须是负责人和其他负责您的人和负责同一案件的人的人。根据自然人的条款对负责人进行刑事责任,并判处同一惩罚。这种治疗的结果对您不利。您提到的意见等同于自我持有的意见,该法院将不接受。

关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损失的损失,基于固定案件的基础,不可能将票务差异作为辩护意见。法院认为,基于上述事实和分析意见,金达航空公司的目的以及您对机票进行篡改的目的是赢得“差异”,而“差异”是通过欺骗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履行篡改的运输合同来实现的。 。该公司和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签署的票务机构协议是票务资金的一部分。金达航空公司和您上述行为直接导致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收入下降。而且有明确的价格证明,它是由案件确定的,而无需评估。您提到的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接受。

(3)关于取证收集是否合法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电子数据,例如“卖出的卖出者Jinda Airlines ID”,并收集了非法程序的辩护意见。该法院在这里向您解释。首先,电子数据和纪录片只是不同的经文,它们证明了证明其内容的事实的事实。将电子数据转换为纪录片是司法实践中固定电子数据的常见方法,作为文件材料,必须将其转换为纪录片。第二,证据的主体与取证主题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第52条,“人民法院,人民的采购和公共安全机器人有权从相关单位和个人那里收集并取证。相关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地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此案的受害者,中国南部航空公司有义务提供反映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销售调查当局门票的证据材料。检索到的文件也已与中国南部航空公司的取证印章盖章。第三,取证不需要司法机构来体验自己。对于由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司法机构只会根据需要进一步“取下最低点”。 As for whether the investigation organs in this case need to verify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original electronic data and the consistency of the documentary evidence, it is necessary to comprehensively judge the material materials of the case, and the investigation authority has the right to grasp it 。 As for whether the investigation agency has done the above work, it belongs to the internal procedures of the investigation, and it is not necessary to form materials in the case. If there is no objection to the above -mentioned evidence provided by the public prosecution agency and the judicial authority, there is no need to request the investigation authority to provide it. Therefore, this court believes that you think that Taobao orders can only be electronic data, and it cannot become the argument opinion of the documentary certificate without legal basis. It is believed that the investigating authorities 取证 violated the law and the identification basis is wrong. Do not adopt it.

(4) About whether the second instance program is legal

First of all, this court expresses you to you. According to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s "Interpretation of Application" Article 325, paragraph 3, paragraph 3, "The original judgment is clear, the evidence is indeed sufficient, but the identified charges are improper. The provisions of changing the charges, but not allowing the punishment ", the second instance will accuse and the first instance that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will be changed to fraud. The one hundred million yuan is reduced to and a fine of one million yuan. The result of the referee is conducive to you compared with the first instance and does not reduce your physical rights.

Secondly, during the investigation, during the second instance of the court, in addition to submitting the appeal, you also or through your wife to the Supreme Court President, Judge, Provincial Court Dean, Deputy Dean, Xingyi Court, and Second Criminal Court Second The president of the court, the second court of the court, the judge of the Shenzhen Central Court, the Judge of Zhuhai Intermediate Court, the Judge of Shanghai First Intermediate Court, the Judge of Hainan High Court, and the editor -in -chief of the "People's Court News" wrote the form of expressions and defense opinions. The personnel were transferred to the second trial of the court for review. In addition, you also wrote to the organizer and clerk many times, comprehensively, fully, and repeatedly expressed your defense opinions. Before the trial of the second trial, the organizer specially organized prosecutors and defense lawyers to hear your defense opinions in the form of a pre -court meeting. You submitted written defense opinions on the spot. During the trial, you and your defenders have also fully exercised the right of defense, and you fully expressed the written defense opinions in the trial transcript. The court believes that your defense has been fully and fully guaranteed in the second instance. Based on your perception of this case (no guilt, no behavior, no harm, no illegal law) and attitude (innocent defense), the charges of changes in the second instance will not affect the results of this case even if you call your opinion or reorganize. There are procedural flaws in the second instance in this regard, and it does not meet the degree of "litigation procedures that violate the law, which may affect fair trial", so it is not in line with the conditions that should be re -tried 。

In summary, your appeal does not comply with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242 of the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Article 375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n Applicable Explanation, an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s explanation on the applicable "", paragraph 3) of Article 375, rejected. If you are still unconvinced to the rejection notice of this court,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377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s "Explanation of Application", you can appeal to the Supreme人民法院。

特色。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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